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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人社厅扎实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治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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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马杰 |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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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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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印发后,自治区人社厅党组高度重视,于4月25日下午召开党组会议,传达学习石泰峰书记在自治区十二届党委2018年第16次常委会议上的讲话和《自治区党委关于深入开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的通知》精神,并对厅系统开展专项治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党组会议后,各厅领导又督促分管处室、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全员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上来。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扎实开展,厅党组成立专项自查整治检查工作组,下发通知要求厅系统各单位在5月5日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重点治理超标准公务接待、违规公款吃喝、违规公款送礼、外出公款旅游、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等5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要求厅党组成员、厅级干部和处室、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带头自查自纠,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对发现的问题线索要坚决移送和查处,决不搞下不为例、姑息护短。在各单位自查的基础上,驻厅纪检监察组、机关党委(纪委)、基金财务处采取个别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有针对性地进行重点督查,对发现的问题立行立纠,按照时限要求整改到位。对发现问题没有整改的单位,一律顶格处理,对发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党员干部,一律先免职后处理,确保政治生态风清气正,切实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折不扣落到实处。
4月28日,受党组书记、厅长王少林委托,党组成员、驻厅纪检监察组组长吴高侠又主持召开会议,要求厅基金财务处、厅属各财务独立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提高政治站位,实事求是地自查、实事求是地整改,务必将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次性查清、一次性整改完,决不留尾巴,让组织放心,让干部职工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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