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推荐评选2018年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的通知》(宁工发〔2018〕7号)精神,在区直各部门民主推荐基础上,区直机关工委按照1:2差额比例研究上报了初步候选人(单位),经自治区总工会研究,最终确定了2018年自治区五一劳动奖正式推荐名单,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问题,可采取写信、打电话或来访等方式,向区直机关工委举报。公示期为2018年3月20日至3月26日。
一、2018年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状
宁夏储备物资管理局五三六处:隶属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物资储备局,属事业单位,履行“服务国防建设、应对突发事件、参与宏观调控、维护国家安全”的战略职责。根据国家储备“即时保障、急时应急、平时服务”的定位要求,按照“以用促养”、“以用促管”的工作理念,以改革为动力,以物资管理为中心,不断创新管理、提质增效,管理水平不断提升。2013年以来先后两次获得国家物资储备系统“先进集体”称号,先后被确定为国家物资储备系统综合物资管理标杆仓库、党建工作标杆仓库,并获得“自治区三八红旗集体”、全区“50佳道德讲堂”以及“全国文明单位”等荣誉。
宁夏计量质量检验检测研究院: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现有实验室面积共29151㎡,职工197人。该院秉承“依法、科学、公正、准确、高效、诚信”的质量方针,开展质量管理和检定、校准、检验检测活动,计量检定、校准市场覆盖率占到95%左右,质检检验能力的全项目覆盖率约占80%左右,辐射了百姓质量生活的方方面面。2015年、2016年被分别评为 “区直机关先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2017年,长度和电学室被获全区、全国“工人先锋号”称号。宁夏质量文化博物馆被国家质检总局认定为“质检科普基地”,被自治区科技厅、党委宣传部、科协认定为“自治区科普教育基地”。
宁夏地方志编审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于1985年,主要负责全区地方志工作,现有工作人员14名,内设四个科室。宁夏地方志编审委员会办公室成立以来,克服资料缺乏、经费紧张等种种困难,组织协调和指导宁夏修志工作者编纂出大批反映宁夏改革开放事业伟大发展历程的优秀志书,较好地发挥了“资政、教育、存史”功能和服务社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积极作用,得到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自治区领导和全区地方志工作者的一致好评。先后荣获“全国地方志系统先进集体”“自治区区直机关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得到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的通报表扬。
银川市兴庆区人民法院(政法系统推荐):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工作主线,努力践行“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工作目标,不断推进法院各项工作科学发展,案件质量和效率处于全区法院前列。先后获得全国优秀法院、全国司法公开示范法院等多项国家级荣誉,在银川市中院岗位目标考核和兴庆区绩效考核中连续四年蝉联第一名和优秀奖。2012年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院”;2015年荣获“全国模范法院”;并被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命名为“全国文明单位”,被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评为“巾帼文明岗”。
二、2018年自治区工人先锋号
宁夏儿童福利院医务部:经自治区卫生厅审核、批准的医疗机构,承担着新入院孤残儿童的接收、隔离观察、残疾程度评估;全院儿童的医疗保健、生长发育监测;病危病重及术后儿童的医疗护理;预防接种、传染病的防治;“明天计划手术”患儿的筛查、手术安排;预“涉外送养”儿童、预“家庭寄养”儿童的筛查评估及医疗管理等工作。多次被评为年度先进班组、优秀班组,所承担的“明天计划”项目工作也得到了民政部的高度认可,2014年被评为手术康复明天计划先进集体。
宁报集团总编室:紧扣自治区党委中心工作,以提升办报质量为主线,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各项工作取得了新进展、新突破。在重要会议、重大活动的报道工作中,多次受到自治区领导表扬。编辑的稿件、版面屡次在全国省市区党报好新闻、宁夏新闻奖等评选中获奖。先后获区直机关优秀基层党支部、中阿博览会宣传报道暨网上丝绸之路论坛先进集体等荣誉,抓部门管理、抓团队建设的经验多次被全国权威媒体予以报道。
自治区工商局12315消费者申诉举报指挥中心:于2007年11月成立,在消费维权领域,解答消费者咨询,受理消费投诉举报,应急指挥处置关系百姓民生的重大消费投诉事件,为消费者止损挽损,有效保护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先后被中青联、中华全国总工会、自治区党委宣传部等有关部门表彰,荣获“全国青年文明号”、“全国五一巾帼标兵岗”、“全区学雷锋活动示范点”、“自治区青年文明号”、“巾帼文明岗”等荣誉称号。
中卫市公安局滨河派出所(政法系统推荐):紧紧围绕上级公安机关各项部署要求,不断增强队伍正规化建设,不断提升公安工作水平,辖区社会治安形势明显好转,各项工作取得良好的成效。2017年5月被公安部授予“全国优秀公安基层单位”。
三、2018年自治区五一劳动奖章
尹学保,男,回族,1977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自治区纪检委副处级纪检监察员。工作中能够坚持原则、严守纪律、敢于碰硬、善于攻坚,先后参与了自治区纪委立案查处的近20起区管领导干部重大违纪案件的纪律审查工作,主办了多起特大违纪案件,以实际行动和突出业绩,认真践行着一名党的忠诚卫士的神圣职责。
马小军,男,回族,1979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现任自治区党委办公厅综合二处副处长。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能始终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踏实工作、勤勤恳恳、埋头苦干,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好自己经手的每一项工作。2009年被评为吴忠市学习实践活动先进个人,2010年被评为利通区先进工作者,2011年被评为吴忠市优秀党史工作者,2014年、2017年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公务员。
张 金,男,回族,1985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学历,现为自治区党委政策研究室农村改革处干部。长期在文稿岗位从事决策服务,脚踏实地,默默付出,参与完成了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农村改革、创新财政支农方式、金融扶贫等20多项专题调研。连续6年参与起草自治区“一号文件”,多次获得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等荣誉称号,被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记三等功一次。
王丛霞,女,汉族,1975年11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宁夏区委党校,处长,教授。她长期致力于生态哲学、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教学与研究工作,取得了一系列的教学科研成果。被聘为自治区党员教育培训师资库首批入库人员、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特聘教授”、党史研究室“特邀研究员”和“宣讲家”,2014年,被评为“313人才工程”人员。2016年,被授予自治区“巾帼建功标兵”荣誉称号。2017年,被评为自治区第二批“塞上文化名家”。
焦鹏飞,男,汉族,1966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本科学历,现任民政厅减灾中心救灾物资储备库主任。对待工作认真负责,乐观上进,勤于学习,以刻苦钻研的精神努力工作。在民政厅9次被评为优秀和先进工作者,一次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李进祥,男,回族,1968年5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学历,现任宁夏作家协会副主席,二级作家。中国作家协会会员,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会员,曾就读于鲁迅文学院青年作家高级研讨班。长期从事文学创作,发表文学作品近200万字。两次获宁夏文学艺术奖,中短篇小说、散文分别获《小说选刊》奖、《飞天》十年文学奖、回族文学奖、黄河文学奖等。
许梦哲(宣传系统推荐),女,汉族,1987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中央电视台宁夏记者站,新闻记者,初级编辑。始终以宣传好中央声音、讲好宁夏故事为己任,近五年共在央视发稿637篇。2017年,许梦哲共采制各类新闻157条,其中《新闻联播》栏目发稿23条。2013年以来,她获得过第二十五届中国新闻奖特别奖(集体),宁夏新闻奖一等奖以及宁夏年度“好记者”,宁夏优秀新闻工作者,全国两会宣传报道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
王延林,男,汉族,1985年3月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宁夏煤矿安全监察局银北监察分局监察二室主任。从事煤矿一线安全监察工作以来,一直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察职责,在平凡的岗位上履行了一名煤矿安全监察员应尽的责任和义务,用实际行动诠释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2017年,被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评为安全生产监管监察先进个人,获得区直机关向上向善好青年(爱岗敬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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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直机关工委
2018年3月 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