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直机关各部门及中央驻宁有关单位妇女组织、女工组织:
按照自治区妇联《关于做好2018年自治区最美家庭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在区直机关开展“最美家庭”寻找推荐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条件
区直机关要突出寻找廉洁家庭、书香家庭,按照不设标准、没有门槛的原则, 最大限度吸引广大家庭参与寻找“最美家庭”活动, 激发群众的自主意识和参与热情, 扩大家庭参与深度和广度,让群众在参与寻找活动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部门)要重视发挥典型家庭的示范引领作用,把推荐评选工作作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有力举措, 认真组织实施,充分调动广大家庭争当“最美”的积极性。
(二)面向基层家庭。最美家庭寻找推荐要坚持群众路线,征求群众意见、吸引群众参与,以基层推荐为主,注重挖掘普通家庭的典型事迹,使家庭推荐、评选具有广泛的群众性、代表性。
(三)注重宣传倡导。自治区妇联将在有关媒体开设最美家庭宣传展示平台,发挥各类新媒体平台及报刊、电视等主流媒体作用,搭建寻找、推荐平台,边寻找、边推荐、边宣传,使各类家庭的先进事迹深入人心,动员广大家庭跟着学、照着做,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家庭生根发芽。
(四)严格标准质量。各单位(部门)要严格筛选把关,做到程序规范、客观公正,确保所推荐的家庭事迹突出、群众认可,是广大家庭学习的榜样。
三、提交材料
1.填写《2018年度自治区最美家庭推荐表》(见附件),并另附家庭事迹材料800字。
2.自治区最美家庭候选家庭需提供3张jpg格式的电子版家庭生活照片,文件不小于2M,规格不小于2000像素,无水印,每张照片配不超过 50 字的文字说明。
3.于3月28日前将自治区最美家庭相关推荐材料的电子版及纸质件(一式三份)上报区直机关妇工委。
联系电话:0951-6669067
电子邮箱:qzjgfgw@163.com
地 址:自治区党委4号院124房间
区直机关妇工委
2018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