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直工会发[2018]2号
区直各部门工会:
根据《自治区总工会关于调整驻会产业工会组织隶属关系的通知》(宁工发〔2017〕23号)精神,现将区直部分单位工会隶属关系进行调整并通知如下。
一、调整范围
1、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文化厅、卫计委、体育局、农科院6个部门的系统工会(直属机关工会)组织关系隶属宁夏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其机关工会组织关系隶属宁夏区直机关工会工委。
2、 自治区农牧厅、林业厅、水利厅、粮食局、供销社、旅发委、地税局、食药监局、宁夏气象局9个部门的系统工会(直属机关工会)组织关系隶属宁夏农林水财轻工工会委员会,其机关工会组织关系隶属宁夏区直机关工会工委;自治区经信委机关工会由宁夏农林水财轻工工会委员会管理。
3、其他区直部门及中央驻宁单位工会组织隶属关系不变,仍分别由各驻会产业工会和区直机关工会工委管理。
二、工作要求
1、工会组织关系调整是我区工会改革的重要任务,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认真落实,推进工会全面改革顺利进行。
2、各单位工会组织要按调整后的隶属关系积极进行工作对接,主动接受上级工会领导,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3、各单位工会组织的经费管理审计、职工维权帮扶、会员会籍管理、实名录入、统计报表等事项按照隶属关系进行相应调整。
4、请以上组织关系发生变化的单位工会于本月底前分别按照隶属关系向上级工会填报《工会组织信息表》。
宁夏教科文卫体工会委员会 宁夏农林水财轻工工会委员会
宁夏区直机关工会工委
2018年1月17日